按照《关于上海市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3〕8号)的精神,市委、市政府对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责任在区县、统筹在区县、领导在区县”和建立村级集体经济“造血”机制的要求,金山区在充分调研论证和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全区经济相对薄弱村的共有、共育、共享发展平台,加快推进实施金山区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项目。
上海某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枫泾镇下属的23个行政村,其中:12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占有45.24%的股份,其他11个非经济薄弱村占有54.76%的股份。本项目拟由枫泾镇12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共同出资内部收购其他11个非经济薄弱村在上海某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54.76%的股权,然后将振枫公司拥有的28栋标准厂房以对外招租的方式取得长期、稳定的租金收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项目需要
咨询公司提供尽职调查、发展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购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本项目内部股权收购投资额为12,000万元,另外,咨询、办证等费用合计11.12万元,因此,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2,011.12万元。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包括市级专项帮扶资金、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镇级财政配套资金、帮扶方对口帮扶资金及其他资金五个部分。
其中,市级专项帮扶资金3,000万元,占比约24.98%;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500万元,占比约12.49%;镇级财政配套资金1,500万元,占比约12.49%;帮扶方对口帮扶资金3000万元,占比约24.98%;其他资金3,011.12万元,占比约25.07%。
通过本项目的投资,有助于切实提高金山区经济相对薄弱村村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户的生活水平,加快构建农村综合帮扶“造血”机制,进一步促进经济相对薄弱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