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新型产业集群迎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契机
2020-5-27 14:01:31
我国创新型产业集群迎来新一轮的高质量发展契机。未来一个时期,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重点建设100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若干万亿级产业规模和一批千亿级产业规模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与此同时,关于产业集群建设,将采取以评促建的方式,对109家试点及培育单位展开考核,加快促进产业集群创新升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是指产业链相关联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集聚,通过分工合作和协同创新,形成具有跨行业跨区域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组织形态。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集聚作用,未来一个时期,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在现有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培育基础上,重点建设100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若干万亿级产业规模和一批千亿级产业规模,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产业技术体系完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我国部分制造业存在“大而不强”等突出问题,应该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群为区域单位,加快出台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国家指导意见并配套支持政策。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是应对疫情冲击、加快复工复产、降低创新成本、实现外部效应和学习创新效应的重要方法。未来应建立有利于新兴产业集群成长的制度环境,做好产业集群的整体规划布局,引进和培育实力强劲的头部公司,带动产业集群的整体创新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文化的营造,通过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等方式,做好产业集群的配套设施和支持服务。目前,国家多个部门都在积极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很多地方也出台了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在培育产业集群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地方比较优势,利用较为成熟的园区作为集群培育的基础和核心载体,避免另起炉灶。另外,应避免把产业链招商的概念泛化,否则容易出现小而全的集群现象。地方要明确主攻方向,聚焦自身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强链、补链。未来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一定要搭建产业联盟,促进协同创新。在培育领军企业,促进融通发展方面,国家要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提档升级,促进其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的国际领先企业。未来,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关键要在创新方面下功夫。除了引培企业,还要关注专业性的科研团队和服务机构。其次是推动集群成员从‘物理相邻’向‘化学相融’转变。主动为集群成员互动合作创造条件,比如支持集群龙头企业承接重大项目和工程、开拓新兴市场,带动集群内与之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最后是营造一个有利于创新的集群生态,比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协同运用、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未来要推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成果在创新型产业集群中进行产业化,鼓励集群内优秀科技企业承担各类政府资助项目。面向集群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鼓励集群领军企业牵头组织产业重大技术研发和行业标准制订,鼓励集群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着力提升集群产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另外,在强化政策集成、形成叠加效应方面,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贸易以及科技项目、基地、人才、评价等政策,协同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载体建设、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大力度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确保已有政策应享尽享。在传统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要特别强调集群管理和集群政策两个方面。在集群管理方面,要改变集群信息碎片化的现状,尽快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绘制集群地图,了解集群的空间分布和发展水平,为可视化管理、精准施策奠定基础。在集群政策方面,建议组织专家力量、结合地方实践,研究集群管理的方式方法,打破部门、区域的政策孤岛,形成一揽子集群政策工具箱,不断提高集群管理的科学性和政策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