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确定重点培育集群 先进制造业蓝图待出
2021-3-23 10:48:21
包括制定实施专项发展行动、支持集群内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强化政府投资基金支持、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等举措,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集群所在地支持细则也进一步明确,围绕资金支持、个税减免、中小企业培育等进一步出台针对性举措,瞄准千亿级、万亿级的规模打造集群发展新优势。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是我国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合作的重要途径。工信部规划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制造业正处于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培育发展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推动我国制造业在产业组织和空间布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畅通制造业国内国际双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强链补链,优化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布局,推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集群创新治理模式,培育建设专业化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依托市场化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政策作用,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在创新机制和利好举措的推动下,先进制造业集群正推动企业集聚和产业发展由“物理相加”转向“化学相融”,在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增强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加快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了政产学研用网络化协同机制,促进制造业与技术创新有效连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大规模商业化转化。同时,强化产业链的水平分工和垂直整合,“链主”企业与上下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紧密配套,使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灵活并富有韧性,有效形成规模经济。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强对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和评估,优化集群竞赛机制,做好集群的动态管理。通过竞赛引导,加快建立国家、省、市多梯次集群培育体系,促进形成集群竞相发展、质量水平不断提升的新格局。良好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增强集群发展生命力。下一步需做好集群政策的统筹兼顾,创建包含产业、创新、财政、金融、区域和公共服务等政策在内的集群政策工具箱,针对集群共性需求,搭建人流、物流、资金链、信息流汇聚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在支持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建立根植于本地的区域配套供应体系的同时,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化发展。